为推进“健康滨海”建设,加大人才招聘力度,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招聘办法》,结合我县医疗卫生实际,经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现就赴高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135人,岗位、专业及人数详见《滨海县卫生事业单位2021年校园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
4.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专业”条件按《江苏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审核;
7.资格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指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021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如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的,按应届毕业生报名。
2019年和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上述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若仍未落实工作或学习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或社会人员报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之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应聘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其他情形按社会人员报名。
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报名。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是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留学人员;
8.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全部入编;
9.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及相关医学院校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1.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组织相关单位赴各医学院校进行现场招聘,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现场报名。现已确定现场招聘时间、地点的高校有:
①10月24日陕西省2021届医药卫生类毕业生联盟招聘会(西安交通大学兴庆校区四大发明广场);
②10月28日南京医科大学人才专场招聘会(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01号);
③11月9日哈尔滨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保健路157号学校南门);
④11月11日吉林医药学院滨海卫健系统专场(吉林省吉林市吉林大街5号);
⑤11月20日贵州医科大学专场招聘会(贵州医科大学北京路校区贵阳市北京路9号广场);
⑥11月22日遵义医科大学滨海卫健系统专场(遵义医科大学学生中心4楼412室多媒体);
⑦11月22日包头医学院滨海卫健系统专场(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建设路31号)
⑧11月25日蚌埠医学院专场招聘会(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上午在G座A109会议室登记,下午在G座A109会议室面试、在G座A113会议室面试候考。
2.考生可选择网上报名或学校现场报名。
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填报《报名登记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bhwjwrsk@163.com;
现场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应聘者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和资格审查
1.每位报考者限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者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本人近期2吋免冠正面彩照2张
②《报名登记表》(附件2);
③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④2021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协议书》原件;
2019届、2020届毕业生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协议书》原件,还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学信网查询的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3.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地点报名,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及招聘单位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
4.应聘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在国家规定服务期内的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试方式及实施办法
报名成功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听候通知参加考试。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提前申领“健康码”,考试当天“健康码”为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考试由滨海县卫健委和滨海县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硕士研究生岗位
采取现场面试考核(专业化面试)进行,主要考核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合格线,低于合格线者不予录用。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本科岗位
在《2021年度滨海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公布》中的专业岗位,考试方式为直接面试。非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岗位,设置1:3开考比例,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有笔试岗位的应聘人员参加专业理论考试,笔试卷面总成绩的50%为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面试前,由滨海县卫健委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凡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本科岗位中需直接面试的应聘人员采取专业化面试方式进行。有笔试岗位,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含末位同分者),不足1:3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结束后,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有笔试的岗位,按笔试成绩(百分制折算)50%、面试成绩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
五、聘用
(一)现场签约。考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员名单,现场组织签约。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面试成绩均相同,加面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员签约(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二)体检、考察。组织签订协议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标准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标准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并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
(三)公示。所有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站(www.binhai.gov.cn)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四)聘用。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聘用及入编手续,首聘服务期为5年。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和卫生行业执业准入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专业技术资格)的,由用人单位解聘。。
拟聘用人员须于2021年8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个人档案寄送至滨海县卫健委组织人事科(地址:江苏省滨海县港城路3号,电话:0515-84198277)或滨海县人才服务中心(地址:滨海县人民中路170号,电话:0515-81986060)。对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不予聘用。
六、组织与监督
1.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2.本次招聘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
3.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聘用资格,同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4.招聘工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共同组织实施,同时制定公开招聘新冠疫情防控方案,落实卫生防疫措施。
5.县纪委监委第十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15-8086601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滨海县人社局、滨海县卫健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5-84198277,0515-84198276,0515-89196060。
滨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滨海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