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医院人员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水平,经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核准,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65名备案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品行;
(三)2021年毕业生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1年4月至2003年3月期间出生),社会人员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1年4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6年4月以后出生);
(四)2021年毕业生,指在2021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1年8月31日。
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1年毕业生岗位。
(五)2021年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护理岗位2021年毕业生须在毕业时取得护士执业资格。
(六)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报名,需提供本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涉及国家和省里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岗位简介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4月2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报名地点: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号楼六楼中会议室;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人员可以自己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报名。
(二)报名程序
1.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和考试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应聘人员请在附件中下载并填写《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小二寸免冠照片三张。
2021年毕业生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校成绩单、获奖证书及科研论文、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以及岗位需要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两份);
社会人员另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工作证明以及岗位需要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2.资格审核。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现场缴纳报名费100元/人。
3.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1:3,对紧缺专业和急需补员的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可根据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实际调整开考比例。研究生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四、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报名及参加笔试、面试的考生须出示“苏康码”绿码,且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持“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不能出示或者出示规定日期之前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者不得入场,视同自动放弃相应资格。
五、考试办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研究生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未超过1:3的,不参加笔试,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为闭卷考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基础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发布领取笔试准考证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参加面试人员,不足3倍的,按实确定。笔试成绩和面试人员名单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二)面试:
1.面试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和地点将通过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布。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
4.面试费收取100元/人。
六、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如考试成绩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体检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告。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一次性递补(如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高者在前):
(一)应聘人员体检放弃、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二)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三)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
(四)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
七、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将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对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医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间内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因个人原因逾期未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的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九、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纪委监察组织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咨询电话:0513-85606905
监督电话:0513-85306125
十、本《公告》由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岗位简介表》
附件2: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2021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制)报名登记表》
南通市第四人民医院
2021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