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简介】
兰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直属市卫计局的全民卫生事业单位,是全市疾病预防与控制、监测检验与评价、健康教育与促进、应用研究与指导、技术管理与服务的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中心现拥有气相色谱仪、液相色谱仪、离子色谱仪、原子吸收仪、全自动生化仪、全自动微生物鉴定仪、荧光定量分析仪等一批先进检测仪器设备,并于2003年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认证评审。
中心充分利用现有技术和设备优势,全面加强与省内外有关科研机构及单位的合作,广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承担社会委托的预防保健、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承担卫生监督监测检验、职业体检、健康相关产品的技术审核和卫生质量检验、鉴定;承担对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竣工验收进行卫生学评价;承担全市防病、应急、监测和公共卫生信息系统的建设,对传染病的发生流行和中毒、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为救灾防病和解决重大公共卫生问题提供技术支持;负责实施全市疾病的预防接种、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与管理;负责全市结核病防治及项目管理工作。
【福利政策】
中心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享受所有正常福利外,目前还享受兰溪市“聚兰工程”的十条意见、乡贤人才基金奖励及招聘单位内人才引进相关政策(例:硕士50-80万,本科25-50万)。
培训包括新进人员上岗前培训、国家、省市级继续培训以及各级各类专业技能培训。
【招聘情况】
(一)基本条件
⒈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⒉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9月30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证书),非兰溪籍生源的综合素质须排名在校内前50%,兰溪籍生源的综合素质须排名在校内前70%;
⒊年龄18-35周岁;
⒋服务期不低于5年(不含规培时间);
⒌每位应聘人员每次限报其中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责任自负;每次开考后,未经录用的应聘人员可以自动转为下次该岗位开考的报名对象;
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职称和其他条件;
⒎符合招聘岗位的身体条件;
⒏专业问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二)专业情况
公共卫生/预防医学6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
【联系我们】
联系人:赵丹,13516842662(微信同手机),21876107@qq.com。
地址:兰溪市环城西路888号公共卫生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