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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2024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公告

作者: 时间:2023-11-17 点击数:


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始建于1956年,以精神科为主要学科的县级公立二级专科医院、太和县精神心理卫生中心。编制床位600张;拥有磁共振、16CTDR、数字化造影机等先进医疗设备;共设置两个院区,开设23个临床医技科室

为实施科技兴院、人才强院战略,为新区的业务开展储备专业技术人员,医院现根据学科建设和工作需要,2024第一批次计划面向校园及社会招聘各类人员3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对象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具体条件

1、学历要求:

各招聘岗位学历学位要求具体条件详见太和县第二人民医2024 年度第一批次招聘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2、年龄要求: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此公告中涉及“年龄条件”的,如“25周岁及以下”为“1997 年12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三、招聘岗位

具体详见招聘岗位需求表。

四、报名程序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

1、高等院校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报名。

2、安徽省企事业单位校招服务平台报名。

3、至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门诊楼六楼人事科现场报名。

联系电话:0558--8628269    杨主任  董老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现场报名时应届毕业生请携带个人简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推荐表和学习阶段成绩复印件。历届毕业生需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规培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截图扫描件。

2、应届毕业生录用后,须和医院签订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原件与提供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用等资格,并计入考试诚信档案。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与所招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

说明:我院对所有报名人员信息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笔试、面试、聘用等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3:1,如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实际报名合格人数达不到岗位开考比例要求的,将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岗位数(笔试前通知及公示)。

六、笔试

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满分为100 分,考试时长为120分钟。

应聘人员应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指定考点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将在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示栏、“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统一公示。

七、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委会研究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通知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到院人事科进行资格现场复审:

应届人员须携带就业推荐表(须加盖学校公章)、身份证、学信网学历(籍)信息(有二维码版)等材料。

历届人员须携带学历(学位)证书、执业证、资格证、身份证、规培证等报名条件所规定的相关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复审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并随时关注我院公众号,保持电话畅通。凡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不按时间要求规定来院参加复审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计划数3:1(经核减后实际岗位数大于10个的按照2: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水平和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应变能力等,总分100 分。

九、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进行合成。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如发生考生合成分值完全一致时,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若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均完全一致时,采取技能考核加试形式予以区分(技能加试方式根据情况另行确定)

笔试、面试工作在太和县人社局、太和县编办、太和县卫健委、太和县纪委监委驻卫健委纪检组指导监督下,由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等请关注“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官方发布”微信公众号。

十、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 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 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十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和体检考察均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在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公众号和院内公示栏公示 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经查证不影响聘任的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二、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我院按照规定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符合入编条件人员,根据相关规定报县编办、人社局审批同意后纳入编制周转池管理。被录用人员在新招聘单位服务期不少于3年。

十三、监督检查

坚持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纪违规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一)监督举报:0558-8624712

(二)信息咨询:0558-8628269

上述监督举报和信息咨询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十四、有关事宜

1、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随时组织、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

2、本公告由太和县第二人民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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